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2民初1596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川健,福建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啊婷,福建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市集美区黄远红婴幼用品店,经营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经营者:黄远红,女,汉族,1984年9月21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厦门市集美区黄远红婴幼用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变更诉讼请求后,以双方已不存在本案争议为由,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
审判长 林常红 审判员 陈璐璐 审判员 林 勤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林昭霏 附:本案所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