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9民初465号之一 本院2020年12月1日对原告浙江洁丽雅针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屏南县生活圈生鲜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闽09民初465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2020)闽09民初465号民事裁定书第一页第九行、第十行“屏南县佳龙购物商场”更正为“屏南县生活圈生鲜超市”。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闽09民初465号之一
案件名称浙江洁丽雅针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与屏南县生活圈生鲜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洁丽雅针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屏南县生活圈生鲜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