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执549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执行依据:(2016)浙02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主动支付10万元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迟延履行利息。
同时,被执行人负担案件诉讼费12427元、执行费1400元。
因此,本案视为已全部执行完毕。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执549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执行依据:(2016)浙02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主动支付10万元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迟延履行利息。
同时,被执行人负担案件诉讼费12427元、执行费1400元。
因此,本案视为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