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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业正与郏县辰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01知民初1363号
案件名称陈业正与郏县辰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陈业正;郏县辰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1知民初1363号原告:陈业正,男,汉族,1978年11月19日生,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广进,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郏县辰旺商贸有限公司,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薛店镇韩店村**。

法定代表人:王建宾,总经理。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法定代表人:孙沁,总经理。

原告陈业正与被告郏县辰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8日立案。

2020年12月10日,原告陈业正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陈业正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陈业正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陈业正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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