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均安分店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粤0604民初1632号之一
案件名称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均安分店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均安分店;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604民初1632号之一原告: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N。

法定代表人:汪海兵,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和平,广东禅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艳华,广东禅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均安分店,营业场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之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1。

负责人:李明。

原告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均安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

原告于2021年4月20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书面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计213元,由原告上海淘米动画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