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02执3488号甲公司、李某:甲公司与李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75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
双方当事人已自行交接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被执行人也交付了执行费50元。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02执3488号甲公司、李某:甲公司与李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75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
双方当事人已自行交接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被执行人也交付了执行费50元。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