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73民初2402号原告:广东艾力达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王志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卫东,东莞市展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人。
被告:汕头市澄海区美佳阳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法定代表人:许志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章慧,广东普罗米修(汕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阳,广东普罗米修(汕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广东艾力达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汕头市澄海区美佳阳玩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63039××××.7、名称为玩具(冰虎旋风神枪)】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
原告广东艾力达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在开庭前向本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将原诉讼请求第四项中“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伍万元”变更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又于2017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变更诉讼请求及撤回起诉是对其自身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东艾力达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东艾力达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