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刘艳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沪0115民初79649号
案件名称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刘艳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1-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艳英;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沪0115民初79649号原告: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姣月,上海言忠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艳英,女,1983年4月7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孙沁。

原告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艳英、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20年7月20日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移送至本院管辖,原审案号为(2020)沪0104民初17967号。

本院经审查后,于2020年10月15日立案。

现原告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在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按诉调对接标准,免于收取。

审判员  孙闫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周玥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