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吴积想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京0102民初19566号
案件名称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吴积想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08-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吴积想,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02民初19566号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南新华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杰,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钱黎,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林娟,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积想,系官员商品批发市场259号业主,住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杜公村****号。

被告: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59号。

法定代表人:韩乐玲,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何震,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

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吴积想、北京天意新商城市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3日立案。

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