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粤01执1076-1079号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佰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佰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第130-13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6年3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0490×4=41960元。
本四案经执行,本院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42189.40元至本院代管款账户,本四案执行款41960元及执行费229.40元已缴至本院代管款账户。
本案执行事项已经执行到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经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执行局执行三庭冯匡华;
电话:83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