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与冯宝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4)新知民初字第0045号
案件名称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与冯宝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4-09-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冯宝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新知民初字第0045号原告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陆路1934号1层。

法定代表人禹锺琬,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江莱,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冯宝光,系无锡市新区七号衣柜外贸服装店业主。

本院在审理原告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家好公司)与被告冯宝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百家好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百家好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百家好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此款已由百家好公司预交),由百家好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