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与颍上海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上施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浙0382民初10350号
案件名称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与颍上海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上施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1-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颍上海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上施电气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382民初10350号 原告: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六号A座。

法定代表人:尹正,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颍上海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城北新区锦绣家园6栋8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3367582026。

法定代表人:张文卿。

被告:上施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方斗岩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695262911B。

法定代表人:张文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玉倍,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颍上海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上施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5日立案受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原告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