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北京仁和讯通手机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京73民初187号
案件名称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北京仁和讯通手机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2-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仁和讯通手机店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京73民初187号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向东。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伟华,北京升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仁和讯通手机店,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承平园**楼**(13)-1、2-1。

经营者:陈改革。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仁和讯通手机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本案诉讼。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