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黄超与中山市靓丽灯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73知民初1515号
案件名称黄超与中山市靓丽灯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2-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黄超;中山市靓丽灯饰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73知民初1515号原告:黄超,男,汉族,1974年4月5日出生,住湖北省丹江口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涛,广东集之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纪元,广东集之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中山市靓丽灯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之二。

法定代表人:莫某1。

原告黄超诉被告中山市靓丽灯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

黄超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预交本案案件受理费,也没有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黄超撤回起诉处理。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