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211执423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李丐腾,董事长。
被执行人:天元区乐尔乐特超市,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经营者:王昌德,男,汉族,1968年6月17日出生,住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申请执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乐尔乐特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211执423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李丐腾,董事长。
被执行人:天元区乐尔乐特超市,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经营者:王昌德,男,汉族,1968年6月17日出生,住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申请执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乐尔乐特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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