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殷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闽0582民初2129号
案件名称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殷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殷城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闽0582民初2129号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江头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751364745L。

法定代表人:丁辉煌,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傅海鹏,福建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剑伟,福建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殷城,男,1993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广水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殷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交或者免交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