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执338号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阴县东塘日日红电器超市、葛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阴县东塘日日红电器超市、葛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531元至本院执行款专户,扣除申请执行费131元,余款1540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依据本院(2019)湘06知民初30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阴县东塘日日红电器超市、葛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9)湘06执338号]执行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