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苏1084民初1769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溪,上海市协力(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宝应县世代福超市,住所地江苏省宝应县氾水镇人民广场北侧1—103、203号(东方购物中心)。
经营者:胥伏华,男,1971年12月1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宝应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胥元园,女,1994年1月20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宝应县,系胥伏华女儿。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诉被告宝应县世代福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