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110执3974号 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 刘达波: 申请执行人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达波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聪,0571-89276853。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110执3974号 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 刘达波: 申请执行人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达波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聪,0571-89276853。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