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MCM控股公司与陈婷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杭滨知初字第974号
案件名称MCM控股公司与陈婷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5-11-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mcm控股公司,陈婷娟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杭滨知初字第974号原告:mcm控股公司(mcmholdingag),住所地:瑞士联邦楚格ch-6300巴赫霍夫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daehyunkim。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舒东,广东中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婷娟。

原告mcm控股公司(mcmholdingag)诉被告陈婷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mcm控股公司(mcmholdingag)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mcm控股公司(mcmholdingag)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mcm控股公司(mcmholdingag)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mcm控股公司(mcmholdingag)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