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冀01知民初48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少波,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东东,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广东欧诺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古一村高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少荣,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少杰,广东川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桥西区康鹏陶瓷经销处,经营场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353号润德五金城C区2-5号。
经营者:徐延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淑巧,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彦辉,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欧诺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桥西区康鹏陶瓷经销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