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602执157号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某某、刘某某: 本院执行的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赵某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赵某某、刘某某--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泰和商城底层右2号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602执157号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某某、刘某某: 本院执行的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赵某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赵某某、刘某某--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泰和商城底层右2号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