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执251号红花岗区林夏炸鸡店、红花岗区一百八十三度香香鸡小吃店、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黔03执313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红花岗区林夏炸鸡店、红花岗区一百八十三度香香鸡小吃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红花岗区林夏炸鸡店、红花岗区一百八十三度香香鸡小吃店已缴纳全部执行案款,该案已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已执行完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