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5执267号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鸿祥副食超市: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鸿祥副食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44120元结案,剩余款项自愿放弃。
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