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平邑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鲁01民初1613号
案件名称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平邑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12-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平邑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平邑县摩登百货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1民初1613号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单景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雨生,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平邑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平邑县。

法定代表人:丁丽,总经理。

被告:平邑县摩登百货超市,经营场所山东省平邑县浚河路东段万家福超市,经营者孙涛。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平邑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平邑县摩登百货超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8日立案。

原告于2017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