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1899号原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法定代表人:江淦钧,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德炼,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用彦,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同和振锋五金店,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
经营者:简灿伟,男,汉族,住广东省陆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会龙,广州市智远创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师。
原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同和振锋五金店侵害外观专利权[专利号为ZL**************、名称为“三爪式膨胀螺丝”]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月**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417.41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负担。